山坡地土地進行開挖整地前,「停看聽」,避免荷包消瘦(圖:苗栗縣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山坡地土地進行開挖整地前,「停看聽」,避免荷包消瘦(圖:苗栗縣政府)
新聞摘要
  • 山坡地土地進行開挖整地前,「停看聽」,避免荷包消瘦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日前苗栗縣民眾於其所有位於山坡地範圍內土地進行開闢農路、開挖整地為平台階段作為農耕使用,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SPOT衛星影像及像片基本圖影像圖資分析為山坡地變異點,並通報山坡地巡查人員赴現場查證處理,後經苗栗縣府水利處水土保持單位現場履勘並審認其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核,而擅自開闢農路並為相關開挖整地等情,該民眾以違反水土保持法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該民眾不服,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決定駁回訴願並維持原處分。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表示,依水土保持法第4條、第12條、第23條第2項及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山坡地土地之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依序為實際之水土保持義務人,於山坡地內從事開挖整地行為,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違者,除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外,主管機關應令其停工,並得沒入其設施及使用之機具,強制拆除及清除其工作物(所需費用由所有人等負擔)等。
 
因此,水利處提醒山坡地水土保持義務人為開挖整地等行為前,先「停」下來確認自己的土地是否為山坡地,目前水土保持局建置行政水保服務網站(https://serv.swcb.gov.tw/),除可查詢土地是否屬山坡地,亦可一併查詢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分類等,以瞭解私有土地資訊,另外,民眾也可以「看」土地現況及位置是不是有坡度或位處高地,因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海拔標高100公尺或未滿100公尺但平均坡地在5%以上者,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劃定為山坡地範圍土地,若還不清楚,亦可電洽水利處(水土保持科)人員洽詢,「聽」承辦人員說明及建議,而如再有進一步申請時,亦可透過苗栗縣水土保持服務團專業人員協助撰寫水土保持書件。(水土保持服務團駐點服務請參閱https://reurl.cc/Ngd4m)
 
再次呼籲民眾,山坡地範圍土地進行開挖整地前,應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擬具水土保持書件及備妥開發利用申請文件,先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位)受理後將水土保持書件轉送水利處辦理,俟審查核定後始得施工,否則一旦違法受罰時,將得不償失。